99小說網 > 末日漂流記 > 第一百六十三章 京元與身體記憶(3)
  身處這個房間,躺在這張床上,京元能感受到那個人的存在。

  “他”閉上眼睛,這間隔音很差的房子,總是很吵鬧,樓上的小孩在看著電視,鄰居家的夫妻有時爭吵,窗外是汽車經過的聲音,路燈的光傾斜了樹的影子,在窗邊彎腰。

  這里總是吵吵鬧鬧的,充滿人間煙火。

  京元坐起來,在這個空間四處游走,“他”是個很有計劃的人,會提前把要做的事情,寫在便利貼上,一條條粘在書桌的桌面,他有分門別類的賬本和記事本,每一天他都會習慣性地翻開本子看。

  拉開厚厚的窗簾,推開銹蝕的窗,冷風灌進來,冷白色的月光照亮了那張書桌,很舊的便利貼,紙張因為氧化泛黃,連帶著字跡也變得模糊。

  非常工整且一板一眼的字,上面記錄著一件件小事情,“起床之后記得把肉拿出來解凍”,“明天值班,記得寫值班報告”,“交電費”...

  每晚睡之前,“他”都會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寫下來。

  桌上放著一張合照,裝在相框里,一個長發女人挽著“他”的手,穿著白色的連衣裙,戴著一頂遮陽帽,微微笑著,碎發被風擾亂,朝著身后飄去。

  他們站在海邊的公路上,身后,碧藍色的海波蕩漾,“他”露出一口白牙,身前擺著一輛摩托車,對著鏡頭招手,身后飛過一群海鷗,能看到公路下面的沙灘,有很多人在嬉戲。

  那一天的陽光很明媚,天空純凈的像是洗過,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,像是鉆石一樣閃著光。

  京元久久凝視著這張照片,他不認識照片里的那個女人,可是卻盯著她的臉看了很久,手指輕輕拂過她的笑臉,覺得她很美,好像能聽到她的笑聲。

  她是誰?真想和她認識一下?

  心里莫名其妙冒出了這樣的想法,這種情感并非來自于他本身,像是殘留在他身體里的某種突兀的情感。

  他在抽屜里找到了一本相冊,一本很厚的相冊,相冊上全是女人的照片,在游樂場,在商場,在餐館,昏暗的路燈下,朦朧的雨霧中,有一些是合照,但更多的是抓拍照。

  相冊旁邊放著一臺有品牌的照相機,就是用這臺照相機拍攝的。

  照相機下面壓著一張賀卡,寫著“祝阿守生日快樂”,這臺很貴的照相機是她送的生日禮物,被用來抓拍和她約會的瞬間。

  忽然覺得很悲傷,她大概已經死了吧。

  隱約間,想起了那枚夾在筆記本里的戒指,“蘇婉清”,大概是她的名字,那是“他”愛著的女人,或許走到了談婚論嫁的那一步。

  那枚戒指,“他”沒有戴在手上,而是夾在筆記本里。

  京元突然明白了“他”為什么要這么做,因為“他”怕戒指弄臟,又想時常拿出來看看,于是在本子里用小刀割出一個小方格,這樣每天翻本子,清點物資的時候,就能把戒指拿出來,放在手心撫摸一會兒。

  寫完了東西,就把戒指放回那個小方格,然后把本子夾好,扣上外皮,裝進旅行包里。

  手心攥著那枚冰冷戒指的時候,是不是會想起他們相愛過的時光?

  京元不知道,他并不是“他”,雖然得到了前身的各項技能,但他從未得到過任何的記憶。

  那段時光是一個秘密,只屬于“他”和她的秘密,是絕不會讓外人知曉的秘密。

  京元只是一個外來者,如果不是那枚戒指,他甚至猜不到女人的名字,他不知道那段感情是如何發生的,不知道是誰先主動,不知道他們約會了多少次才確定關系,也不知道她坐在摩托車后座的時候,是不是會抱著“他”的腰。

  一個人真的能愛的這么深么?

  明明連記憶都不存在了,身體卻還在懷念,還在回憶那段早已消逝的時光。

  “他”獨自游蕩在這座城市里,背著槍和旅行袋,隨行的是一只瘸腿狗,那些熟悉的街道,和她一起散步過時走過的街道變得荒廢破爛,到處是喪尸和占據道路的汽車,夜晚來臨,“他”坐在燭火前,朝外扔著飛盤,逗著那條傻傻的小狗,拿著那本筆記,寫寫畫畫,把冰冷的戒指攥到發熱。

  世界一片死寂,“他”回憶著把“他”撫養大的嗓門很大很要強的母親,回憶著“他”愛過的女人,回憶生命中那些最重要的時刻,好像只要“他”不忘記,這世界就還有一部分屬于“他”和“他”愛著的人。

  縱使這世界已經一片破敗,“他”的心卻未死,一直為那些早已不存在之物跳動著。

  “那才是真正的孤獨吧。”京元心想。

  他覺得他大概體會到了那種孤獨感的百分之一,來自身體的強烈感情,重新喚醒了他人類的那一部分。

  恍惚之中,如同大夢初醒,他把手放在胸口,哪怕是微弱的跳動或者震動也感覺不到。

  他依然感覺不到自己的心跳,卻真切地感覺到了自己還活在這個世上。

  “季守”,京元看著照片上的那個名字,他占據了這具不屬于他的身體差不多有半年的時間,終于知道“他”的名字。

  京元打開衣柜,看見衣服被整齊地分成兩份,一份是工作用的警服,是交警服,另一份是日常穿的常服,掛在衣架上,擱在衣柜里,每一件衣服都被熨燙的很整齊,沒有褶皺,因為放置在衣柜里,即便擱置了很多年,也沒有蒙上什么灰。

  回頭看自己的身體,幾乎是赤裸的,光腳光腿,只穿著一條破舊的短褲。

  倒是沒什么污漬,因為菌群能幫助他清理身上沾著的血污和臟東西,況且在身上留有血的味道,會更容易被追蹤,因為即便是那個不像人類的他,也仍然保持著身體的整潔。

  之所以不穿衣服,是因為衣服太容易破了,對他來說也起不到什么遮擋的作用,鞋子對他來說,也完全是沒用的東西,他能使用菌群模擬出更好用的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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